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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拟对险企资产负债管理评级 评D者资金运用将被限

2017/12/16

Author:管理员

        今日晚间,保监会发布公告,称就《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征求行业意见。保监会表示,《监管办法》是保监会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保监会“1+4”系列文件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推动行业回归本源、积极服务实体经济、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强化资产负债管理监管硬约束具有重要的意义。据悉,保监会预计将于明年正式发布实施该《监管办法》。

  值得关注的是,在明确监管细则的前提下,保监会拟进行资产负债管理综合评级,偿付能力充足率将直接与评级挂钩,偿付能力不达标的企业将被评为D级,针对D级险企,保监会将进行较为严格的特殊监管。此外,保监会表示,对于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结果为低的公司,不予备案其股权投资能力、不动产投资能力和衍生品运用能力,禁止其开展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

  持续补短板:保监会加强资产负债管理监管,监管办法将明年正式实施

  据保监会介绍,最新《监管办法》在前期五项具体监管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要求、监管框架、评级方法以及对应的差别化监管措施,是资产负债管理监管的总领性文件,共5章38条。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制定目的、适用范围、资产负债管理定义、监管组织架构及相应职责。第二章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主要针对保险公司明确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第三章监管评估,主要明确资产负债管理监管的评估方式、评分方法、综合评级划分标准等。第四章监管措施,主要明确根据综合评级结果实施差别化的监管措施。第五章附则,主要针对特殊情况和原有法规适用作出说明。

  保监会表示,良好的资产负债管理是保险公司可持续经营的基础,也是保险业在日益复杂的风险环境中保持稳健发展、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保障。加强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有利于推动行业回归本源,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有利于引导保险资金稳健配置,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有利于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有利于弥补监管短板,增强监管体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此外,保监会表示,将设立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资产负债管理监管相关工作,建立定期分析机制,审定综合评级结果,制定实施差别化的监管政策和措施。还将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和资产负债匹配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据悉,此次意见征求后,保监会表示,将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对监管办法予以修订完善,并将在明年正式发布实施。

  根据资金特点分账户管理,保监会要求险企做到四个“加强”

  查看《监管办法》,保监会对于保险公司自身的资产负债管理进行了要求,保监会明确,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及时监测资产负债匹配状况,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与此同时,保监会强调,要做到数据真实性,保险公司应当建立资产负债管理数据管理制度和机制,确保资产负债管理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此外,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业务和资金特点,划分“普通账户”和“独立账户”,实行分账户的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管理。

  保监会明确,保险公司董事会对资产负债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并要求保险公司制定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管理的内部控制流程,建立资产端与负债端的沟通协商机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根据自身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建立资产负债管理和资产配置所需的模型,选择适当的管理工具。

  此外,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做到四个“加强”:加强压力测试在资产负债管理决策中的应用,评估分析潜在风险因素对期限结构、成本收益、现金流和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加强期限结构匹配管理,维持资产端现金流和负债端现金流在期限结构上的相对匹配,控制和管理期限错配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公司长期价值目标;加强成本收益匹配管理,保证持有资产的收益能够覆盖负债成本,具备一定的持续盈利能力,防范利差损风险;加强现金流匹配管理,在中短期内持有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能够维持公司流动性充足,防范流动性风险。

  拟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级,“优生”“差生”待遇不同

  意见稿显示,保监会将对保险公司进行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与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

  从能力评估方面来看,资产管理负债能力评估采用百分制,包括基础与环境、控制与流程、模型与工具、绩效考核和管理报告。对于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结果为低的公司,不予备案其股权投资能力、不动产投资能力和衍生品运用能力,禁止其开展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对于已经取得上述相关能力备案的,视情况暂停其新增重大股票投资、上市公司收购、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和运用衍生品。

  在量化评估方面,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意见稿强调,保监会将定期对保险公司进行资产负债管理综合评级,评级内容包括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状况和资产负债匹配状况,评级结果将直接反映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整体状况。

  意见稿显示,保监会将根据保险公司综合评分的高低将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综合评级分为A、B、C、D四大类。A类要求综合评分不低于85分,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好和资产负债管理能力高;B类: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好或较好,资产负债管理能力高或较高;C类: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差或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低;D类:综合评分低于60分,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差和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中国保监会认定保险公司潜在风险超过其可承受范围,已经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

  从各险企已披露的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来看,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未达50%监管红线的企业包括新光海航人寿(-4.28%)、中法人寿(-2776.16%)、日本兴亚财险(3.27%)以及久隆财险(9.10%)。如第四季度上述企业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依旧不能达标,依据意见稿发布的评级标准,其资产负债管理评级将被评为D类。

  不同的评级意味着不同的监管标准。对于A类公司,保监会将适当给予资金运用范围、模式、比例以及保险产品等方面的政策支持,C类保险公司的监管则添加了相关针对性内容,包括风险提示、监管谈话、下发监管函、进行专项现场检查、要求整改等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

  对于“吊车尾”的D类保险公司,监管方式则更为严格,意见稿显示,在对于C类公司的监管措施外,保监会将额外采取责令调整业务结构、限制业务范围或增长速度;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产品;责令调整资产结构或交易对手,限制资金运用形式或比例;限制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水平以及责令调整公司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处罚。

来源: 蓝鲸新闻  2017-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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