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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自保公司在保监会2017年第三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获A类评定

2018/01/09

Author:管理员

         2017年12月6日,中国保监会财务会计部下发了《关于2017年第3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结果的通报》(财会部函〔2017〕1463号),通报了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在保监会2017年第3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中,被评定为A类。

        风险综合评级,即分类监管,是指中国保监会根据相关信息,以风险为导向,综合分析、评价保险公司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根据其偿付能力风险大小,评定为不同的监管类别,并采取相应监管政策或监管措施的监管活动。保监会每季度对保险公司法人机构进行一次分类监管评价,按照偿付能力风险大小将保险公司分为A、B、C、D四类,A类为风险最低,D类为风险最高。根据评级结果,保监会在市场准入、产品管理、资金运用、现场检查等方面对四类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A类公司,作为偿付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小的公司,享受最宽松的监管。

        公司开业首年即跻身A类行列,对于公司上下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鼓舞。公司将继续脚踏实地,稳健经营,在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方面全面加强完善,为服务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打造“全球领先的综合物流供应链服务集团”保驾护航,为中远海运自保公司打造“中国自保行业翘楚”打下坚实的基础。

来源: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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