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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ech,重塑保险价值链

2017/04/05

        科技创新出现以来,改变了众多行业,当金融遇到新科技,让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更好地优化金融服务。Fintech(金融科技)也逐渐改变了消费者对保险的印象:科技带来的更多线上场景,随之延伸出了更为多元化的需求,保险从渠道的互联网化,到创新场景险迭出,再到现在更具社交属性的保险……可以说科技让保险有了温度。
  在保险传统价值链中,设计、销售、理赔等流程形式固定,而伴随近几年科技对金融领域的逐步渗透,保险行业价值链悄然变化。在产品设计环节,保险产品要素“保险责任、保险赔付、保险期间、保险费用”在互联网科技时代不断精细化。产品设计形式从B2C延伸出C2B的形式,即从保险公司设计变为用户有需求驱动保险公司进行设计,“定制化”趋势兴起覆盖小众长尾人群。在产品销售环节上,互联网提高销售效率,降低费用率。在理赔服务环节,借助大数据与机器学习,使鉴别骗保降低欺诈风险成为可能,同时保险公司借助各类工具反向影响用户行为,回归保险本源。
  先来看渠道。任何领域的互联网化,最先开始的环节大多是渠道互联网化,保险也不例外。互联网改进了传统代理人经营效率和获客方式。以往的保单销售主要靠线下关系、营销员推销或是进行电话推销,接触顾客范围有限且成本高。互联网工具可以在帮助代理人获客、营销甚至学习培训等方面有所帮助,改善代理人工作效率。
  保险的网销渗透率在随着消费者行为的变迁和产品自身的优化而简化,在向线上迁移的过程中逐步扩大。简单险种的线上化迁移速度已经被验证,而互联网的特性就是促使复杂的险种变得更为简单透明,高价值险种的简单化保险产品的网销渗透率也会逐渐提高。在这种线上化趋势中,渠道的变迁是最直接也是最迅速的。占据场景渠道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网络直销平台以及占据电商、大流量入口的互联网企业和专业第三方互联网保险平台将在网销这一战场上率先领跑。在产品、有效流量、服务这三个关键竞争要素中,上述四类主体各具优势。凭借其产品的丰富度、产品定制能力和优秀的服务形成的交易闭环,在保险产品日益丰富,产品结构差异化增加的今天,各具特点的线上销售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的机会。
  渠道联网后,互联网经济将更多场景线上化,科技时代下保险责任范围的扩张,印证了保险分散风险的本质。过去的风险其实一直存在,只是过去的技术无法做到精算风险的定价,便无从谈及保障风险。而如今,技术的进步满足了新的需求,如基于电商背景崛起的淘宝运费险、基于房屋共享经济诞生的Airbnb(爱彼迎旅行房屋租赁社区)房东保障险、基于P2P诞生的Lending Works(英国P2P借贷平台)的违约保险和平台保证险,基于网络创业项目众筹诞生的Indiegogo(全球第二大众筹平台)项目的跳票险……新时代下,凡是有分散风险的需求并且能够定价,保险就有发挥作用的一席之地。
  消费品的另一属性就是高频交易。Fintech下的保险,碎片化特征明显,将保险拆分从低频交互变为高频交互。传统保险产品高额,但是用户购买频率较低,由此用户实际与保险公司交互的次数很少,而理赔更是低频中的低频,用户体验感几近为零。新险种可以将传统的保险产品进行拆分,变高额为低额,同时将保险的期间进行分割,等待用户实际真正需要的时候再进行购买,产品设计上使得高频交互成为可能。如某车险项目将原来按年购买的车险拆分成天,用户按需购买,实际开车时再购买保险,这对像北京这种单双号限行的大城市的车主颇有意义。
  当然,无论渠道还是保险产品场景化,基础设施都是围绕用户和风险的数据可度量性。互联网科技解决了之前保险数据不可获得、不可测量的问题。传统保险定价受限于技术,对用户实际数据收集有限,随着技术的发展,根据用户具体行为特征区分进行精准定价将成为可能。目前在这方面发展最快的是车险和健康险,通过与移动设备、可穿戴设备、传感器等结合,根据用户个人驾驶行为、健康习惯进行区别定价的模式正在蓬勃发展中。
  另外,保险反欺诈与反向干涉用户行为降低出险概率成为可能。保险反欺诈对于保险行业来说至关重要。然而过去受限于人力所及,对于骗保行为不能够很好地甄别。过去,保险公司绝大多数时候是作为“事后买单者”出现,而可穿戴设备、数据联网、大数据分析技术等的出现使得保险公司能够干涉用户行为,降低出险概率。目前主要有2种形式:一种是类似于UBI车险和健康管理计划,对表现好的客户进行保费折扣鼓励,以激励顾客向“优质低风险”方向发展;另一种则是通过前期对高风险客户的干预投入,以降低后期实际出险概率。
  互联网下,保险衍生出新社交模式。德国的Friendinsurance作为保险代理公司,在互联网新时代很好地将相互保险社交化,并创造出了新模式,已经成为了P2P保险的典型案例。移动互联网时代,相互保险能以更低的成本和更高的效率接触同质风险的人,并且身份验证、核保,比传统保险更加高效。相互保险形式大大缓解了保险公司和投保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具有重要意义,其空间广阔。我国《相互保险监管试行办法》于2015年颁布,在组织形式、风险管控等方面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去探索,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
  过去,我们一直说,人生中有七张保单,如今社会虚拟化进程不断深化,科技将给保险重新赋能,让保险时刻为我们的生活“保障风险”。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201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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